网站备案
合规要求:
依据《非经营性互联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工业及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供公众查询核对。” 第25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请注意及时保证备案主体及备案网站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如果主体及网站备案信息,已处于过期、失效、不完整、不真实的如下列举状态。需登录案平台,更新备案主体及网站信息,或从备案域名列表中,删除已不受控域名。
例如:
(一)营业执照号码及营业执照图片未更新为“三证(五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
(二)备案主体已处于工商注销、吊销等异常状态;
(三)主体备案地址与营业执照住所地址不一致;
(四)主体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出现变更;
(五)备案域名已到期、域名所有人已变更且与备案主体名称不一致、域名已处于售卖中、或未注册状态;
(六)备案域名指向的网页内容涉及非法违规内容,或与备案主体信息不一致;
(七)备案域名指向非大陆地区服务器IP地址;
(八)未在备案域名网站主页底部中央位置标明备案编号,并链接至:https://beian.miit.gov.cn
域名 | copyright | 年份是否正确更新 |
---|---|---|
排查方式:
1、输入域名列表,请求网页并将返回体内的文本摘要输出,选择存在copyright关键字匹配的内容,检查年份正确性,备案主体正确性
2、搜索:site: copyright 年份选择当前年份-1、-2 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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